| 股票 | 基金 | 权证 | 期货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期指 | 房产 | 理财 | 创业 | 人物 | 汽车 | 保险 | 银行 | 娱乐 | 健康 | 论坛 | 软件 |

保险动态 | 保险案例 | 寿险资讯 | 财产保险 | 保险知识 | 投保技巧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保险>保险案例>>客户存折据为己有 骗取保金四万多元
客户存折据为己有 骗取保金四万多元
中国证券资讯网 zsoon.com 来源: 证券资讯网 时间:2008-04-11 收藏本文
  佛山宣判首宗保险销售员冒充顾客签名诈骗保费案

  本报讯 知名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赵某,利用客户对其的信任,通过谎骗及冒充顾客签名的方法,诈骗顾客保金4万余元,前天,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向媒体公布了这起佛山市首宗保险销售员冒充顾客领取保费的诈骗案。

  2002年初,被告人赵某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任营销员期间,代理被害人袁某保费为50000元的“松鹤延年两全保险”,并以袁某的名义开设了一本农行存折据为己有。2006年3月,赵某跳槽到安联大众保险公司任保险营销员,以帮助袁某更换保险公司为由,向泰康人寿申请退保,而退回的保险现金价值49290元则存入上述农行存折中。之后,被告人赵某代理袁某办理了安联大众保险公司4万元的万能寿险,并谎称泰康人寿还有1万元保险未退,将剩余的9290元留在了自己的账户中。

  同年10月,赵某又向袁某谎称康泰人寿那剩余的1万元已退回,并建议袁某办理安联大众公司的保险追加,但要袁某向其提供安联保险公司的投保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得逞后,同年11月28日,赵某冒充袁某的签名向所在安联大众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了部分领取35000元的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将34608.25元退至上述农行存折。赵某从2006年3月29日至2007年1月24日期间,分多次将保险公司退还到袁某农行存折的保险费42849元取走占为己有。2007年5月,被害人袁某发现后报警。

  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免责声明 | 服务中心 | 设置首页 | 加入收藏 | 建议使用 1024*768 IE浏览器浏览网站
Copyright© 2006 - 2007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资讯网
中国证券资讯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投资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