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 基金 | 权证 | 期货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期指 | 房产 | 理财 | 创业 | 人物 | 汽车 | 保险 | 银行 | 娱乐 | 健康 | 论坛 | 软件 |

保险动态 | 保险案例 | 寿险资讯 | 财产保险 | 保险知识 | 投保技巧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保险>保险案例>>业务员隐瞒年龄限制 投保人白交七年保费
业务员隐瞒年龄限制 投保人白交七年保费
中国证券资讯网 zsoon.com 来源: 证券资讯网 时间:2008-03-14 收藏本文
  据福山消协介绍,2000年刘先生在某保险公司给全家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其中子女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每年保费165元,这些年一直交着保费,直到刘先生交2008年保费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给子女交纳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费,因为这份保险中的子女是指未满23岁的未婚子女,刘先生只有一个独生子,2001年就已满23岁,也就是前七年里白白交了一千多元保费。刘先生回忆说,业务员没有告知这些限制性规定。近日,刘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要保费,而保险公司却让他找那个业务员。刘先生无奈将保险公司投诉到烟台市福山区消协。

  福山消协认为,业务员是公司的雇员,其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合同法》规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应承担赔偿责任。业务员隐瞒了关于年龄限制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调解,保险公司退还刘先生1155元。
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免责声明 | 服务中心 | 设置首页 | 加入收藏 | 建议使用 1024*768 IE浏览器浏览网站
Copyright© 2006 - 2007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资讯网
中国证券资讯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投资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